使用说明
网站地图
南海区狮山镇采取五项措施加强调解员培训工作
发表单位:
佛山市司法局
发表时间:2008-08-25
今年南海区狮山镇采取五项措施对新一届调解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培训和指导,并使培训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以提高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技能水平,使其更好地适应新时期的人民调解工作。
一、保障调解经费。狮山镇委、镇政府十分重视人民调解工作,仅今年就专门拔出人民调解专项经费、培训专项经费共9万元,主要用于人民调解工作日常支出及培训资料印制、调解员参加培训的其他费用等,切实保障调解员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健全培训制度。今年狮山镇健全完善了人民调解员培训制度。一是按属地管理原则,驻各办事处的司法工作组每季度组织一次调解员分片进行培训学习。二是镇调解会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镇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通过培训学习来巩固调解员业务理论知识。三是形成沟通反馈机制,在每次集中培训前与一线调解员沟通、交流,了解调解员对培训的需求,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培训结束后又积极听取调解员对培训的意见和建议,为今后的培训工作提供意见和思路。
三、扩大培训范围。与去年相比,除了注重对各村(居)调解主任的培训外,狮山镇今年扩大了调解员培训对象,将农村专、兼职调解员、调解信息员、各村小组正副组长、企业调委会、镇调委会成员等均列入培训对象。加强镇、村、村小组三级调解网络调解员的培训,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熟悉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和方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四、丰富培训内容。今年开展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任务、工作制度,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调解技能、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知识;着重讲解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区别,调解会如何正确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应注意和问题等工作实务相关内容,培训的内容对当前人民调解工作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指导性。
五、创新培训方式。一是“以会代训”。5月初村组换届选举结束后,狮山镇及时召开了新一届调解主任会议,传达了区司法局加强换届选举后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的文件精神。会议上还组织调解主任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司法部公布的《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二是“以案释法”。7月29日,狮山司法所采用真实案件模拟演练形式,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针对农村矛盾纠纷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司法所分别选取了婚姻关系、邻里关系、合同争议纠纷三个真实的典型案例,将参加培训的调解员分成三组,实行“一组一案”包案调处。最后,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对调解员提出的调处意见进行点评并对相关的法律知识点进行解释。通过案件的模拟演练和对案件处理的评析,提高了调解员调处纠纷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庭审观摩”。8月12日,狮山司法所组织各村(居)调解主任、农村专职调解员、镇调委会成员等80多人到狮山法庭旁听“鱼塘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过程。通过观摩真实的庭审活动,了解本诉、反诉、答辩、举证、质证、辩论、调解等庭审过程。庭审后,审判员对案件进行精彩的点评,并结合案件对基层农村在签订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及化解纠纷矛盾的技巧与注意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参加培训的人员都说受益匪浅。(南海区狮山司法所 黄黎珍)
首页
|
工作动态
|
政务公开
|
律师管理
|
基层司法
|
司法考试
|
法制宣传
|
法律援助
|
公证业务
|
公职律师
|
监所管理
copyright 2005 本网站由佛山市司法局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757)83334392 电子邮件:webmaster@fssf.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