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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佛山市公职律师业务培训班顺利开班
发表单位:         发表时间: 2011-11-22         

曾国旋副局长作开班讲话

学员与老师热烈互动

    11月17至18日,佛山市2011年度公职律师业务培训班顺利举办。来自全市30多个机关的80多位公职律师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由佛山市公职律师事务所主任程少云主持。
    市司法局副局长曾国旋作了开班动员讲话,他充分肯定了公职律师在服务政府、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指出了目前公职律师工作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希望通过培训为进一步提升公职律师业务能力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培训班邀请广州大学律师学院副院长刘兴桂教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彭静法官、广东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姚军律师分别讲授民事诉讼法实务及民事诉讼法修改情况、行政审判实务、行政许可法。整个培训秩序井然、互动热烈,学员反响强烈,取得了预期效果。
    培训结束时调研员高崇浩作了总结讲话,并对公职律师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要加强业务学习和交流。要主攻某一两个方面的法律,做到学有所长、专业服务,成为公职律师工作的行家里手。市公职所要加强对各区公职所和市直岗位公职律师的业务指导,各区公职所也要加强与该区岗位公职律师的沟通,在工作上争取他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始终把服务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作为公职律师工作的重点,积极介入三旧改造、政府采购、拆迁工作、群体性纠纷、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等热点问题;三要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推动专职公职律师与岗位公职律师在法律业务上的联动,充分发挥岗位公职律师的作用。要发展更多的法律顾问单位,形成相对稳定的服务对象,打造综合素质过硬的公职律师队伍;四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变被动接案为主动出击,变事后服务为主为预先介入为主。公职律师要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找准突破口,主动和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为相关单位把好社会管理创新的法律关,力争在社会管理创新中谋求更大发展;五要加强公职所行政管理。进一步完善案件的受理、办理、结案管理程序,完善案件统计,加强宣传。研究制定公职律师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加强公职律师队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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