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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律师工作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的重视、支持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发挥律师法律服务和谐社会建设和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坚持以发展队伍、规模发展、规范管理、专业服务为发展方向,狠抓律师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促进了律师队伍和业务的健康、平稳发展。 至2010年11月底,全市有律师执业机构151家,其中合伙律师所111家、个人律师所40家、公职律师所6家、法律援助处6家;有执业律师1608人,其中社会律师1438人、公职律师130人、法援律师40人。律师执业机构和律师人数位居全省第三、地级市第一,形成了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队伍结构合理发展的良好趋势,为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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