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介绍:
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安排人员为符合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协调跨地区的法律援助事务。
办公地点: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757-83322148 邮编:528000 传真:0757-83280827 邮箱:webmaster@fssf.gov.cn 主任:胡玉明 副主任:余红